因工作需要,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药剂科拟面向社会招聘2名临床药师。详情如下:
一、聘用方式
聘用人员与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签订劳动合同。
二、薪酬福利
含五险一金,工资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工作地点
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龙大道四段1366号。
四、岗位职责
1.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,直接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,审核用药医嘱或处方,与临床医师共同进行药物治疗方案设计、实施与监护,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。
2.参与日常性医疗查房和会诊,参加院内疑难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,提出用药意见和个体化药物治疗建议。在用药实践中发现、解决、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。对用药难度大的患者,应实施药学监护。
3.开展药学查房,对重点患者实施药学监护和建立药历;为实施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控病例、重点肿瘤住院患者建立药历,并参与质控工作。
4.对重点患者根据临床药物治疗的需要进行治疗药物的监测,并依据患者临床情况和药动学、药效学的特点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。
5.收集、掌握与临床用药有关的药物信息,通过合理用药宣讲、用药咨询等形式为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及时、准确、完整的用药信息及咨询服务。
6.协助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做好不良反应的收集、整理、报告工作,尤其是新发和严重的不良反应。
7.对重点患者及其照护者进行用药教育,指导安全用药。
8.提供多维度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持,促进临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。
9.定期进行门急诊处方、住院病历点评工作,协助做好合理用药监控。按规定开展重点监控药品、抗菌药物、抗肿瘤药物、糖皮质激素等专项药物临床应用评价。
10.完成医院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。
五、招聘条件
基本条件
(一)爱国爱党,思想政治立场坚定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,医德医风良好。
(二)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(三)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使用各项证明材料做出承诺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报名
(一)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(二)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(三)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、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;
(四)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(五)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。
应聘条件
1.医德医风、师德师风良好,思想政治立场坚定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。
2.本人承诺对所使用的科研成果满足华西医院科研诚信的条款。
招录条件:
1)博士/硕士 ,可直接申请,择优招录
2)本科必须经过规范化培训并获得规培合格证书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报名:
1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3.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、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;
4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5.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六、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
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者,于2026年10月23日24:00前,登录以下网址报名。
登录网址:https://hxhr.cd120.com/recruit/index.html#/
投递链接:
https://hxhr.cd120.com/recruit/#/post/3934422778825400320
联系电话:028-81589032(人力资源部)
注意事项:请完整填写个人简历(不仅限必填项)。